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JDB电子2021年特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及名额
光华奖学金,本科生3个名额,硕士研究生1个名额;
CASC奖学金,研究生1个名额。
二、参加特殊奖学金评比的基本条件
1.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条例》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要求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成绩以上)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热爱班级,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不满一年者;
(2)前一学年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者。
(3)非家庭困难而恶意拖欠学费者。
2.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原则上一学年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的前30%,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为重要考核标准。
3.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各种奖学金对奖励对象和申报条件另有明确要求(详见附件1)。
注:硕士平均学习成绩参照《JDB电子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评定总成绩,最终排名详见《JDB电子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评定名单》。
三、特殊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原则
1.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评审委员会领导,学工处作为秘书单位,负责全校奖学金评审的组织、协调和材料审核工作。
2.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原则和细则必须向学生公开,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宁缺勿滥的原则。
3.原则上学生在一学年之内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对于2021秋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的特殊奖学金在转入学院评选,人民奖学金在原学院评选。
四、特殊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原则和实施细则并向全学院学生公布,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或由学生所在班级提名,学生需将申报奖学金名称和申报材料上交学院。
2.学院评审小组依据各项特殊奖学金评选条例和细则,对申报学生进行初评。学院初评结束后,将各类奖学金候选学生名单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问题后,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学工处。
3.学工处汇总各学院候选人名单和申报材料,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后报各项奖学金设立单位审批,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申报材料
1.奖学金登记表系统打印版一式一份:奖学金登记表为申报主要材料,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学科、专业、学号”要填写准确、完整。表格需在学工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后输出打印,签字盖章。
2.申请人成绩单一式一份:上一学年即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教学秘书核实后分别签字、盖章,并在成绩单右下角加盖院系公章。
3.感谢信一式一份:所有确定推荐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均需提供一份不少于300字的感谢信,感谢信名字需手签,抬头需提及哈工大教育发展基金会或相应奖学金设奖单位。
4.2021年***奖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一式一份:学生名单汇总表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学院盖章。
六、注意事项
1.申报表要填写完备,粘贴免冠近照,需签字(盖章)的地方不能空缺,否则不予评审。为方便学校和设奖单位核实信息和通知颁奖事宜,请填写最常用的联系电话。
2.所有申报内容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申报人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 奖学金登记表(申请表)为主要上报材料,各年级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4. 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5. 报送材料只需打印版,报送至学工处。
七、时间安排
11月8日-11月9日,学院通知并公布评选细则;
11月10日-11月13日,学生在学工系统内申报;
11月14日-11月17日,学院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对各类特殊奖学金的初评及审核,并在学院内公示;
11月18日-11月22日,学工处在学工系统完成审核;
11月13日-11月26日,各单位上报申报材料;
11月末,学校评审委员会完成复审并公示;
12月初,申报材料上报设奖单位。
附件1:2021年各类特殊奖学金评选要求
哈尔滨工业大学JDB电子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