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现制定《JDB电子2021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审小组
学院高度重视,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金凤秋
成员:陈绍文、刘辉、赵军明、张昊春、齐宏、卢思含、邓冰冰、邱燚、赵书馨、宋悦泽、班级学生代表
二、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同时根据JDB电子本科生奖学金评选依据学校相关奖学金评选文件以及附件1《哈工大JDB电子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201610修订)》要求,考虑我院本科生各年级参评人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等因素,名额分配如下:
奖学金名称 | 大二年级 | 大三年级 | 大四年级 | 总计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2 | 4 | 3 | 9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7 | 10 | 11 | 28 |
一等国家助学金名额 | 15 | 22 | 46 | 83 |
二等国家助学金名额 | 13 | 20 | 20 | 53 |
总计 | 37 | 56 | 80 | 173 |
注:如相应年级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数量低于名额数,同年级名额可以进行调整。
三、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且家庭经济困难(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预科、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四、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和二等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按月发放。
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本科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至少间隔一年;上次获奖年度及之前的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再次申报的学生要特别优秀,成果特别突出。英才学院学生学分绩按照原始学分绩乘以系数1.05进行计算。
五、时间安排
10月4日—10月8日,下发通知并公布评选细则,学生登录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进行申请,并进行年级内资格审查;
10月9日—10月11日,进行各年级联评,完成学生院内初评,完成国家奖学金的公示,各单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及审核;
10月13日17:00前上报《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10月15日—10月18日,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在学工系统对本部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情况完成审核,对威海校区、深圳校区电子版申请材料完成审核;本部各学院(部)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及审核;
10月18日15:00前,各单位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本部各学院(部)在学校审核通过后,从学工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
10月20日-10月26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完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复审并公示;
10月27日-10月29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主管部门。
六、评选方法
评审小组组织联评,参评学生进行3分钟个人展示,根据投票排名的先后符合相应名额范围内的学生,作为学院评选结果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查公式无异议后,方确定最终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燚
联系电话:0451-86413208
JDB电子学工办
2021年10月5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x
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_0.doc
附件4: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6: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7: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