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等级 | 占应参评学生总数 百分比 | 学业奖学金 (元) |
一等 | 40% | 10000 |
二等 | 40% | 7000 |
三等 | 20% | 2000 |
2.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
1.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为非定向就业类(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国防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与上述学生政策相同。
2. 对第二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系、所、中心组织评定。各单位单独进行排队,排队不区分学生的培养类型,按本办法第四条评定细则计算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3.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博士生范围:2016级、2017级、2018级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
4. 2018级硕博连读生于2019年9月入博士学籍,执行博士奖助学金。
5.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
6. 研究生无违纪行为。
四、评定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
1、 研究生课程成绩占60%(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供,按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
计入学分绩的课程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备注 |
1 | 思想政治理论课 | 两部分内容根据其学分加权计算最终成绩 |
2 | 数值分析B | 2选1 |
数理方程 | ||
3 | 高等热力学 | 必选 |
4 | 高等流体力学 | 必选 |
5 | 高等传热学 | 燃烧所参评课程:高等燃烧学 环境所参评课程:多相流 热物理所参评课程:高等传热学 先进动力所参评课程:热力系统动态学 流体+低温+工业电子所参评课程:粘性流体力学 气动+推进+振动所参评课程:高等空气动力学 |
高等燃烧学 | ||
粘性流体力学 | ||
多相流体动力学 | ||
高等空气动力学 | ||
热力系统动态学 |
2、 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占20%(由开题答辩委员会考核)。
努力科研加快课题进展,自觉遵守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保密制度等),并且积极参加研究组织的各项活动等。各研究所开题答辩委员会老师可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基本学术能力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并给予评价。 | 0~20分 |
3、 论文、专利、科技学术活动、科研成果加分占10%(不同的获奖成果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取最高奖项)。
1)论文加分细则如下表:
SCI、EI | |||||
第一作者 | 3分 | 第二作者 | 2分 | 第三作者 | 1分 |
国内一级刊物、国际会议及国际刊物 | |||||
第一作者 | 2分 | 第二作者 | 1分 | 第三作者 | 0.5分 |
国内核心刊物 | |||||
第一作者 | 1.5分 | 第二作者 | 0.7分 | 第三作者 | 0.3分 |
国内会议 | |||||
第一作者 | 1分 | 第二作者 | 0.5分 | 第三作者 | 0.2分 |
JDB电子学术争鸣活动及21世纪热能动力学生学术研讨会 | |||||
优秀录用论文(第一作者) | 0.5分/篇(累计最多1分) | ||||
普通录用论文(第一作者) | 0.2分/篇(累计最多2篇) |
2)专利加分细则如下表:
发明专利(授权): | |||||
第一作者 | 2分 | 第二作者 | 1分 | 第三作者 | 0.5分 |
发明专利(受理): | |||||
第一作者 | 1分 | 第二作者 | 0.5分 | 第三作者 | 0.2分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
第一作者 | 1分 | 第二作者 | 0.5分 | 第三作者 | 0.2分 |
实用新型专利(受理): | |||||
第一作者 | 0.5分 | 第二作者 | 0.2分 | 第三作者 | 0.1分 |
3)科技学术活动加分细则如下表:
| 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一等奖 | 3分 | 2分 | 1分 |
二等奖 | 2分 | 1分 | 0.5分 |
三等奖 | 1分 | 0.5分 | 0.2分 |
注:(1)可获得加分的文章及专利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 必须与课题或研究生教育相关;
② 学校署名必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2)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及专利,只有排名前三位方可进行加分。
(3)从研究生入学至奖学金评定截止日期之间的成果为有效成果(即2018年9月1日-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可获得加分。论文以实际发表日期为准,若能提供论文已被录用的证明也可加分。
(4)论文分级由对应研究所(中心)主管教师等组成的评审团最终决定。
4、 导师评价加分占5%(由导师及研究所考核,最高分不超过5分)
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努力培养科研技能,积极参与课题组讨论及汇报工作。导师根据对课题掌握程度、日常出勤情况、科研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 0~5分 |
5、 德育综合表现加分占5%(不可累积加分,最高分不能超过5分)
国家级三好学生标兵、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5分 |
国家级三好学生、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国家级大学生自强之星 | 4分 |
国家级三好班级成员、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 3分 |
省三好班级成员、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优秀团员标兵、校优秀团干部标兵 | 2分 |
校优秀、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部、校大学生自强之星 | 1分 |
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校三好班级成员、校优良学风班级成员、校三好标兵班级(团支部)成员 | 0.5分 |
备注:以上奖项均按照2018年9月1日——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区间内获奖统计。
五、日程安排
2019年8月31日 报送本院(系)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019年9月1日开始组织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公示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组织学生递交申报材料等
2019年9月11日完成硕士研究生开题
2019年9月15日公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
2019年9月20日 评定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博士生只需要报送未获学业奖学金者名单)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412838 ;张老师 电话:86413209,电子邮箱:liwei7550@163.com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