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度第二批卓越百人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威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308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卓越百人博士后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北航人字【2015】8号)文件,现启动2016年度第二批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卓越百人博士后人选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关于博士后的相关申报条件;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开阔的学术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学术作风端正、严谨。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岁,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国内大学顶尖学科博士学位。

4.近年来,在本专业领域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为完成、转化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做出重要贡献,具有成为优秀科学家或学者的潜质。

二、支持方式及相关待遇

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卓越百人博士后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北航人字【2015】8号)文件执行。

三、应聘程序

申报人需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后向所在学院或者国家实验室办公室申报,经评审后上报人才工作办公室。经学校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最终人选。最终人选可按照学校和全国博管办等相关要求办理入站。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审批表(纸版)1份

2)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汇总表(纸版)1份

纸版材料要求签章齐全,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rsc@buaa.edu.cn,邮件以“姓名+学院”命名。

2、附件材料应包含:

1)学术成果清单及主要代表性成果(代表性论著封面及首页、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专业检索机构开具的论文检索证明(含期刊分区、领域排名、影响因子及他引情况,未检索到的论文需提供SCI刊源证明、论文原文及录用通知),论文检索证明中的论文顺序应与审批表中的论文顺序一致

3)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和获得奖励证书复印件;

4)2封知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和1封博士导师推荐信;

5)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未获得的提供答辩决议和在读证明;

6)在海外任职/在读的证明材料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7)其他需要特别提供的支撑材料。

3、各学院统一汇总并审查材料。汇总表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后与申请人申报材料务必于2016年12月5日,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41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切实选拔出具有成为优秀科学家潜质的青年人才。

重点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理工科:在研究领域排名TOP10%(JCR排名)的SC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者在研究领域排名TOP5%(JCR排名)的SCI期刊或学会推荐的A类国际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在研究领域排名TOP50%(JCR排名)的SSC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

注: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第一通讯作者均等同第一作者;学会推荐的A类国际会论文原则上不少于5页。

2)国家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署名获奖人(具有获奖证书)。

2、申报所需材料请详见附件,面试答辩等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注意人事处网站相关通知。

3、如申报人为非华裔,请合作导师加强与申报人的沟通。

4、请各学院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材料不全或存在较大问题的不予受理。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1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审批表(申报人中英文填写,学院审核).Doc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