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评选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58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国防科技奖学金面向我校相关专业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博研究生,原则上从在校本科、硕士和博士二年级学生中选拔。其他年级少数符合专业要求的优秀学生也可申报。
国防科技奖学金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志于投身国防科技事业;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 未与其他高校或用人单位签订过定向、委托培养协议;
6、 身体健康;
7、 符合签约单位的其他要求。
二、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防科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每年考核合格后发放,考核跟踪到毕业,但最长奖励年限本科生不超过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年。
三、评审和管理
各院系首先成立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主管就业和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工作干部等代表组成的国防科技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参考2014年国防科技奖学金设奖专业(附件1),通过组织年级大会、班会等有效途径,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并做好初步评审,填写附件2,确保选拔和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生工作处汇总院系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将信息报送至国防科技单位,由其确定签约学生名单,学生填写国防科技奖学金申请表及三方协议书,与国防科技单位、学校签署三方协议书。
国防科技生毕业后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从签约之日起,国防科技生提出违约均需按照协议规定缴纳违约金。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组织学生了解国防科技奖学金相关材料及用人单位信息,于12月26日统一报送本单位申报学生简历及院系推荐国防科技奖学金名单信息(附件2)。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