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严禁教师
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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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要认真传达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精神,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院党委、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要抓住重要时间段认真组织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的学习,务必将上级要求传达到每名教师、每名学生,不留死角。加强日常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防止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执纪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自查自纠,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设立并公开专项举报电话(0451-86413389),建立受理问题台账和月报制度,认真受理学生、家长和各方面的举报投诉。对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查处,对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