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集中答辩的有关要求
全体2014届本科答辩同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的通知》(本科生院发〔2013〕8号),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将对毕业设计水平和论文质量较差的学生安排集中答辩,针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对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达到集中答辩的目的,学院成立由不同专业资深教授组成的集中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集中答辩委员会名单 | |||
答辩组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主任 | 王洪杰 | 教授 | 副院长 |
副主任 | 阮立明 | 教授 | 系主任 |
副主任 | 刘占生 | 教授 | 系主任 |
成员 | 刘辉 | 教授 | 系副主任 |
成员 | 刘全忠 | 副教授 | 系主任助理 |
成员 | 张昊春 | 副教授 | 系副主任 |
秘书 | 翟明 | 讲师 | 系主任助理 |
2、答辩学生比例
对本专业毕业设计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进行综合考虑,位于后5-10%的学生须参加集中答辩,答辩在分组答辩后进行。结题验收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集中答辩,应延期三个月后缓答辩;双学位、交换生、借读生、留学生等不计入专业人数,此类学生如水平较差也需参加集中答辩,人数另计。
3、答辩的管理
针对参加集中答辩的学生,由学科(或专业)对其提出重点审查的内容及要求,并应提前告知学生及其指导教师。每个学生的答辩时回答5个以上问题,并做好记录。
4、成绩的评定
学校对参加集中答辩的学生论文进行查重,并将结果反馈给学院,学院结合重复率检测结果等给出最终成绩,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对答辩成绩予以把关。
对参加集中答辩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及学校相关规定,酌情给出以下三种处理意见:①达到答辩合格要求,成绩及格;②提出警告,三个月内补充修改,参加缓答辩;③答辩不合格,随下一届毕业生重修并答辩。
5、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检查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原创性,教务处组织专家将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范围包括:①院(系)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②成绩合格,但排在本专业后5%的毕业设计(论文);③对成绩评定为其它等级的毕业设计(论文)随机抽查。
学校将把雷同情况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对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进行认定,对确实存在作假行为的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集中答辩时间、地点
2014年6月24日 14:00 节能楼312
7、正常分组答辩安排情况
专业 | 班号 | 人数 | 时间 | 地点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1002101 | 35 | 6月23日 8:00 | 动力楼529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1002102 | 36 | 6月23日 8:00 | 动力楼619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1002103 | 34 | 6月23日 8:00 | 动力楼447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1002104 | 31 | 6月23日 13:00 | 动力楼545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1002105 | 34 | 6月23日 8:00 | 节能楼312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1002201 | 32 | 6月23日 8:00 | 动力楼447 |
核反应堆工程 | 1002301 | 21 | 6月23日 13:30 | 动力楼619 |
7、其他说明
有关需要学生上交的论文(纸介版、电子版)等材料由各教研室(指导教师)通知学生。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6月10日